2020-03-02
郭zi11
浙中在线
本人2018年8月租房,与房东签了半年合同,合同期限2018年8月16日到2019年2月15日,后无续签合同,至2020年2月15又交了2020年2月16日到2020年8月15日6个月的房租,2月上班以后得知临时工作调动,不能继续租住,马上在2020年2月26日告知房东,希望他可以退回5个月房租及押金,可是房东不肯,怎么商量就是不肯退钱,之前的合同上有写若要退租提前半月通知即可,不通知的话扣200块钱,可是为什么现在我说可以扣我一个月房租,她还是不肯,说收到的钱没有退回的道理,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