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在线 |
2020-12-26

因道路施工引起的交通事故,施工方是不是该承担责任

2020/12/26日凌晨两点左右,兰溪市兰江大桥路面施工,施工期间无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标识且溪西到老城的口子已用围挡拦住,我骑车从另一路口逆向骑行至老城,中途由于施工路面不平导致摔跤,致使手脚均有受伤,车子,手机受损,当时立即报警处理,交警到达现场之后判定我是逆向行驶,我负全责。我想问的是施工方难到没有责任吗?顺行的路口不封掉我能逆行上桥吗?而且施工方施工期间没有安放任何警示标志标识,此类情况不服交警判罚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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