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岁大爷,因酒后驾驶第三次被查!

8月14日的下午,金华交警直属一大队汤溪中队在辖区黄堂村、东祝村开展夏季百日整治攻坚行动,并在东祝村村口进行酒驾整治。
17时01分,辅警钱俊斌发现一位老大爷骑三轮电动摩托车从东祝村往汤溪方向过来。他注意到老大爷未佩戴安全头盔,仅戴了一顶草帽,面色红润,而且还有点眼熟,便上前拦停车辆进行测酒,并询问是否饮酒。老大爷一身酒气,他告诉钱俊斌自己吃中饭的时候喝过酒。
经过现场民警的口腔呼吸式酒精测试,老大爷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老大爷姓陈,已经82岁高龄,分别在2019年和2021年酒驾被汤溪交警中队查获,这次已经是第三次酒驾被查获。所幸的是陈大爷在途中并未发生交通事故。
陈大爷多次酒驾被查,交管部门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决定,但由于陈大爷已是70周岁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不送拘留所执行。除此之外,民警张雄还上门和陈大爷的家里人进行了沟通教育,防止其再次酒驾。同时陈大爷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被交管部门依法暂扣车辆。
金华交警提醒大家,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极大,严重威胁自身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在“酒醉驾”的危险边缘试探。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绷紧安全这根弦,安全外出,平安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