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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大本营 |
2018-06-22

学校喊你领新生录取通知书啦!快来看看长啥样~

金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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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小编金小博微信
第一时间分享招生、分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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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进2018小学新生群!

微信号:xuexi0579

7.20更新:
7月20日金华市区各小学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湖海塘小学
领取时间:7月20日7:30-17:30
领取地点:三号楼1楼
无需资料,报孩子姓名即可

浙师大附属小学(原柳湖小学)
领取时间:7月20日
领取地点:门卫处领取
无需证件

青春小学
6.20
短信通知,回复小盆友名字确认

金师附小凤山校区
领取时间:7.20
领取地点:中山校区
报名字即可,无需任何

金师附小中山校区
领取时间:7月20日
领取地点:传达室
无需任何证件

曙光学校
领取时间:7月20日
领取地点:传达室
无需任何证件

东苑学校
领取时间:7月20日
领取地点:门口进去右边教室
无需任何证件

站前小学
领取时间:7月20日当天
领取地点:传达室
无需任何证件

江滨小学
领取时间:7月20日下午-7月21日
领取地点,学校门卫处
无需任何证件

秋滨小学
带户口本,或者手机里户口本照片
领取地点,学校门卫处
领取时间:7月30日8:30-11:30,下午1.:30--4:30








7.10更新:
7月10日金华市区各小学进行招生情况公示
点击链接查看详细名单哦!
http://bbs.0579.cn/read.php?tid=2693209&ds=1&page=34#11010947

7.6更新:
不少学校都已经额满,停止招生了哦!7月10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到时我们也会在贴内第一时间更新,请大家继续关注本帖哦!











7.5更新有房无户报名情况:

今天是市各中小学有空余学额的学校接受有房无户(学区内有居住房产证,但户口未迁入房产所在地)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昨天晚上就有很多家长去排队了。




宾虹小学


湖海塘小学

湖海塘小学


小学


小学


秋滨小学


秋滨小学

西苑小学


环城二小门口


环城二小报名处


婺城小学报名处


丹溪小学报名处

婺城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我们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只要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不分顺序,在规定时间内早报和晚报没有区别。”

对于家长熬夜排队报名
你怎么看?
希望早日推出更便捷的报名方法!

7.4更新学区内报名情况公告:

截止到7月3日16点30分,金华市中小学学区内招生报名工作结束。由于今年龙宝宝特别多,很多学校已经出现满额情况。像环城小学、金师附小等学校,7月5日就不再进行新生报名。


红湖路小学名额已满


南苑名额已满


宾虹小学还有名额


东苑还有11个名额

 

湖海塘小学还有部分空余名额


西苑小学还有部分空余名额


柳湖小学还有部分名额



曙光小学还有名额


育才小学可接收教育局调剂名额


其他学校的公告会在本贴第一时间更新哦!

请关注~

还没有给孩子报上名的家长也不要着急,昨天各学校已将报名人数上报教育局,今天上午名额未满的学校会在校门口张贴公告,请广大家长及时留意学校公告,带齐材料,及时报名。其他学校的公告会在贴内陆续更新哦!


温馨提醒:
7月2日—3日学区内学生报名,
如有空余名额,

7月5日,接受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7月7日,接受无房无户务工子女报名。
家长们一定要认真看清楚招生政策和招生细则,
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

今年不动产权属证明可以上网查询,
家长们可以先提前下载好
浙江政务服务网APP
能节省不少时间!
戳此,了解下载办法:



————————————————————————————
7.2更新学区内新生报名情况:

7月2日的第一个上班日,
但对于不少新生家长来说,
却格外紧张、忙碌。
因为今天金华市区小学新生正式开始报名啦!
虽然是有房有户的报名日,
但也有不少家长早早去排队了。








宾虹小学报名现场


环城小学报名现场


湖海塘小学报名现场


东苑小学报名现场


金师附小报名现场

虽然人有点多,但家长普遍反应
学校安排的很好,工作效率高,
已经不少家长报名成功咯!





温馨提醒:
7月2日—3日学区内学生报名,
如有空余名额,
7月5日,接受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7月7日,接受无房无户务工子女报名。
家长们一定要认真看清楚招生政策和招生细则,
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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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

  • 金华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8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8〕19号)等有关招生工作的系列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区为主管理的原则。各区教育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按照省、市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2. 坚持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改革,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招生政策,确保按学区招生。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现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3.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的原则。强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居住证挂钩制度,逐步将外来务工人员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作为其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条件,统筹解决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三、招生办法
    1. 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间出生),要确保符合规定的市区适龄儿童少年都拥有相应的学位。

    2. 时间安排。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内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2-3日;有空余学额的学校,7月5日接受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报名,7月7日接受其他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7月10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3. 学区划分。保持小学、初中学区相对稳定,学区由各区教育局研究确定后统一对外公布(“金华教育网”可查询)。

    4. 报名办法。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对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学区认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私有住房的,按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私有住房一致的原则确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无私有住房,按户口所在地确定学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有私有住房,未落户但已经申领居住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金华市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金政办发〔2016〕37号)要求,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6〕69号)规定,区教育局要细化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探索并推行与本地居住证积分量化管理制度相配套的量化入学政策和措施,方便学校操作。

    市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到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按所在区教育局规定报名。

    5. 特殊儿童少年入学。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招生联系电话:0571-63461643),适龄的听障、智障儿童到金华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89139502、89139501)。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可由所在学区学校送教上门。

    四、工作要求
    1.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前,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网站及学校家长会等渠道,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学区划分)、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办法、报名材料、招生录取办法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咨询。学校要严格对报名材料进行查验,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家长在招生录取现场签订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 科学确定招生学区,合理控制班额。各区教育局应在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布和生源情况,科学确定各校招生范围(学区)、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要按照《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操作标准》要求严格控制班额。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要严格设置学校的班级数和班额数。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

    3. 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学校应严格做到免试入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招生,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与规范办学考核挂钩。跨区招收的学生,在学籍迁移时,要求相关区教育局严格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学校遇到无法确定儿童少年是否属于本学区的特殊情况,应上报区教育局界定。涉及到两个区的学区界定有异议的,由相关区教育局协调确定。经区教育局界定学区的,学校不得拒收。

    4.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应立足于当地招生,招生工作应始终贯彻落实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市属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区属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批,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监管。切实遵守免试入学规定,民办学校招生可通过面谈形式进行,严禁通过考试、测试进行招生,严禁通过培训机构等搞变相招生考试、测试。民办小学、初中面向市区招生工作从中考后开始。

    5. 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行为。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教育。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6. 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区教育局要按照招生工作职责,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对学校招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及时查处。市教育局在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考核中,把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对热点学校的招生,采取交叉审核的办法进行录取,录取名单直接报相关区教育局。对其他学校采取抽查招生结果的办法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公正公平。区教育局纪检部门要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7. 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各区教育局要积极推动新区学校配套建设,切实做到学校建设和城市发展同步。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积极推动教师有序合理流动,引导优秀教师向岗位空缺的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流动,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向学生及家长广泛宣传中考招生政策的改革变化,尤其是要宣传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政策。

    五、本指导意见施行日期从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

    金华市教育局2018年5月7日  

    1楼 2018-06-22 12:02

    评论

  • 感觉好紧张啊!中考刚结束高考成绩出来了,然后又要小学报名了
    2楼 2018-06-22 12:05

    评论

  • 听说今年龙宝宝很多,我身边很多朋友都把户口迁过来了
    3楼 2018-06-22 12:06

    评论

  •     
    4楼 2018-06-22 12:06

    评论

  • 5楼 2018-06-22 12:12

    评论

  • 开发区的是什么时候?
    6楼 2018-06-22 12:46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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