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9
千寻神倩影
浙中在线
村里做水利渠道用到三户人家的土地,村干部给农户家是租用协议,0.5元/平方。原有渠道大家都同意,新增加的一天渠道没有实际作用。
不同意的情况下,把土地做硬化成水渠,多方调解,乡干部给出的回复是土地是国家的,责任田和承包田是一样的。大家都一样的,不能搞特殊。我们觉得不合理,需要村里做掉多少面积,还是哪里土地面积划到我们自己这边。
乡里让我们找村里,村里就是这个租用协议。没有其他解决方案。
咨询一下,就是自己的责任田如果被村里这样做这个渠道做掉能否有法律方面的规定,能追回被做掉的面积吗。
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