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律师服务 |
2020-09-25

这样判公不公平?

无限欧
15368 20
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13629212

全部评论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视频中原告代理人所出示的:(1)2010年8月25日原告的唯一旧宅因村里改造消防通道的需要而拆除,拆除后由村委会向上级提出拆除安置的申请报告;(2)2010年10月2日义亭镇特困户旧房拆除协议书;(3)获得上级相关部门批准的义乌市农村住宅用地审批表;以上三组证据证明原告现能够享有该涉案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基于2010年原告的唯一旧宅因涉及消防通道拆除,拆除后由村里统一按政策安置的。而不是’基于2007年4月16日
    1楼 2020-09-25 21:56

    评论

  • 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俺们屁民不懂,不好瞎讲
    2楼 2020-09-25 22:04

    评论

  • 接上条:而不是基于2007年4月16日的中标结果而取得,因为两者之间相隔三年零六个月无任何关联依据,更没有依据证明被告已履行了与原告在2007年4月16日间所形成合同的相关证据。现承办法官作出了合同已履行完毕的判决,着实认人费解。现恳请广大知法丶懂法等正义人士予以商讨,怎样的判决公正吗?有没有存在面子判决?
    3楼 2020-09-25 22:24

    评论

  • 顶贴,但真的不懂。
    懂也不敢惹事吧
    4楼 2020-09-26 07:38

    评论

  • :顶贴,但真的不懂。
    懂也不敢惹事吧 (2020-09-26 07:38) 


    2007年4月16日原告的中标结果与2010年原告的唯一旧宅因村里改造消防通道拆除后得到安置,两者间有无关联之事,咨询了多名资深律师,他(她)们的回答都是不存在有关联,因为原告现享有该涉案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有确凿证据证明(村里向上级要求安置原告等户的申请报告丶义亭镇特困户旧房拆除协议丶义乌市农村住宅用地审批表)是基于原告唯一旧宅因村里改造消防通道而拆除之后按政策由村里统一安置的,并非基于2007年4月I6日的中标结果而取得,也没有依据证明2007年的中标结果与2010年的特困戸安置时隔三年零六个月之间有任何关联证据。只不过中标地块与安置地块是同一个地址而已,但这是原告与其他户由村里统一安置的,原告无权过问,(有的地块可以安置108平米,有的可以安置96平米丶有的安置72平米)。现承办法官判原被告间于2007年4月16日形成的合同履行完毕,那么请问承办法官:(1)请明确2007年的中标款是什么费用?如是选位费请出示需选位依据(如村里对涉案地块需选位的公告等),如是其他什么费用,按一戸一宅政策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需要交纳费用吗?请明示。(2)2010年的拆除安置是由村里统一安置的,原告是无权过问的,假如他人被安置在涉案地块上,请问原告2007年4月16日交纳给被告的涉案地块的中标款该不该退?(3)如果2007年原被告间形成的合同履行完毕,那么证据确凿的2010年的拆除安置如何解释,愿告有没有得到安置?如果两者合为一体,那是不是典型的一女二嫁?
    5楼 2020-09-26 10:55

    评论

  • :顶贴,但真的不懂。
    懂也不敢惹事吧 (2020-09-26 07:38) 


    只要真言,何惧?
    6楼 2020-09-26 10:58

    评论

  • 2007年的原告的中标结果与2010年的原告的旧房拆除安置两者间有无关联事宜,曾咨询了多名律界资深律师,并出具相关证据(2007年村里的招投标公告丶原告中标后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据。2010年原告的旧房因村里改造消防通道而拆除后得到安置的相关证据:需安置的申请报告丶义亭镇特困户旧房拆除协议书丶义乌市农村住宅用地审批表)他(她)们的回答都非常一致:两者之间相隔三年零六个月没有任何关联,更没有按2007年的中标结果取得该涉案地块使用权的依据,而按2010年的拆除安置却有一连串证据链完整的依据。现承办法官作出原被告间于2007年4月16日形成的转让合同履行完毕,那么请问承办法官:(1)2007年4月16日原告交纳被告的中标款是什么费用?如是选位费,请出示依据(如村里对涉案地块投标时需选位的公告等),如是其他什么费用,原告按一户一宅政策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需要交纳费用吗?(2)2010年的拆除安置是由村里统一安置的,安置在哪个地块原告无权过问,假如他人被安置在原告于2007年所中标的涉案地块上,那么原告2007年交纳给被告的涉案地块中标款该不该退?(3)案判2007原被告形成的合同履行完毕,被告已将涉案地块交付给原告,那么原告于2010年的拆除安置作何解释?旧房拆除后有没有得到安置?为什么2010年10月2日原被告间签订的义亭镇特困戸旧房拆除协议书中第三条写上:乙方如不交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的,甲方不丈量新宅基地,而不是写上有关与2007年的中标结果有关联丶能够有丁点相连的词句?如果此判决为2007年的中标结果与2010年的拆除安置合二为一,那么这是不是典型的一女二嫁?
    7楼 2020-09-26 12:11

    评论

  • 承办法官在判决书称:根据本院(2018)浙0782民初12724号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民终6142号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愿告与被告义乌市义亭镇下店村村民委员会于2007年4月16日成立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已履行完毕,两原告现起诉解除合同返还款项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以这样的理由作出本院不予支持,那么请问承办法官:(1)2018年的诉求是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前提是(就本案而言)违反法律丶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该合同并无违反之处。但是,无论在义乌法院的民初还是在金中院的民终判决书中,并未对原告现能够在涉案地块上建造房屋所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说明:是基于2007年的原告中标结果而取得?还是基于2010年原告唯一旧房拆除后的拆除安置?现承办法官你是否已查明原告能在涉案地块上建房的合法性取得是基于哪一种?是2007年的中标结果?还是2010年的旧房拆除安置?有请承办法官予解释。
    8楼 2020-09-26 17:05

    评论

  • :承办法官在判决书称:根据本院(2018)浙0782民初12724号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民终6142号民事判决书查明的事实,愿告与被告义乌市义亭镇下店村村民委员会于2007年4月16日成立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已履行完毕,两原告现起诉解除合同返还款项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以这 .. (2020-09-26 17:05) 


    大概意思我看懂了,说白了就是村里招标宅基地的钱不退还给你
    9楼 2020-09-26 21:53

    评论

  • 宅基地使用权根据物权法规定可以在上面建造房屋的,所以说并不应该是拆除老房子才取得建造房屋的权利
    10楼 2020-09-26 21:57

    评论

大家都在看
最热金哇圈

欢迎关注浙中在线金哇圈!

无银三千两

13

#为今天拍张照片#

叮铃林

12

请大家吃棉花糖,欢迎自取。

清水无双

11

欢迎关注浙中在线金哇圈!

迅哥兒

8

欢迎关注浙中在线金哇圈!

和尚银

7

天气又热起来啦,又到了每年一度的安地看房了哦,上下四层南北花园的联排,上证268平,开价才228个,性价比简直了,有想法的可以主页联系我看房哦

杨会强

6

欢迎关注浙中在线金哇圈!

和尚银

6

欢迎关注浙中在线金哇圈!

和尚银

6

金华高校食堂有档口出租,适合做各种风味小吃。另外有一个水果档口,适合做水果捞、鲜榨水果汁。本校在校生6000余人。有意者请联系诸葛先生电话号码:15355895789

zhibx

6

金华高校食堂有档口出租,适合做各种风味小吃。另外有一个水果档口,适合做水果捞、鲜榨水果汁。本校在校生6000余人。有意者请联系诸葛先生电话号码:15355895789

zhibx

6
浙中在线相亲园

触屏版 / 电脑版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