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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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在线
本人于2003年结婚,2009年底离婚,离婚后女儿跟妈妈的;主要离婚原因是女人败家,结婚前两三年我坚持买房子,她说房子要跌了,她家有房子,我买房子干吗?离婚前我的四五十万辛苦上班工资被她炒股亏光了,后来前妻还是坚持要管钱,否则离婚,我想存钱买房,只有选择离婚了,当时协议离婚的;之前女儿的抚养费都准时支付,从开始的 八百涨了1200;但是前妻不准女儿单独接触,每次见面她妈都要陪同,女儿平时不来我家里,一个电话也没有;今年女儿考上浙江工业大学,我很开心,除了支付抚养费,买电脑、衣服的钱我出,另外开学时又另外拿出学费,可是仍然不接我的电话;之前小时候前妻不准女儿单独见我,可能担心我把孩子带走了我理解,可是现在18周岁了还有必要这样控制吗? 这种情况我不付抚养费内心不安,继续付抚养费又不值得,况且我自己每月还房贷一万五,养老金每月交三千,房租每月二千,明年新房交付还有税金、装修等至少要十多万费用,现在家庭里老婆、四岁儿子都要我养,每月平均开支三万以上,现在生意难做,每月入不敷出,压力山大;我是外省人来金华的,没有任何依靠,白手起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