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年就裁员节流,怎么办?

欢欢喜喜过完年,却在正月初八收到噩耗,自己被公司“开”了。
开年就失业,这开局与结局,应该谁都无法接受吧?
也不知道那时的朋友心头奔腾过多少匹马。
好在朋友虽有惊慌,却不失理性。
正所谓,强扭的瓜不甜。事已至此,朋友也只能面对现实,考虑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笔者经了解朋友的工作情况,发现...
公司“开人”是因为生意不好,想裁员节流。
而且,朋友在职期间并无任何过错,反而公司还存在没有为朋友交纳社保的情况。
因此,作者将分析结果告诉朋友:
1、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依法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为(每工作一年计算1个月当前工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部分算1个月工资)×2;
2、公司还要补缴几年来的社保。
计算下来,公司要为其擅自“开人”的行为,赔偿好几万。
将这一法律分析结果告诉朋友后,朋友便有了与公司谈判的底气。
经过朋友与公司充分协商,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和平分手。
如果各位网友也有类似的遭遇,希望也能以理性、不妥协的态度去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