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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在线 | 律师服务 |
2022-03-13

如何断绝“父子”关系?

楼律师
59867 3
电视局中,我们经常能看到“从此,我与你断绝父子关系”的桥段。
这种对话一般发生在巨不孝子怒怼父母时或父母对屡教不改的恶子失望至极时出现。
那么,这种恶意的断绝关系方式,在法律上是否认可呢?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这种法律规定的义务是无法通过宣誓或约定等方式解除的。
既然恶意断绝父子关系是无法实现,难道还有善意断绝父子关系一说?
是的,确实有。
因为,法律规定:在完成法定的收养手续后,被送养的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关系就此断绝。
因此,收养是法律上唯一认可的断绝亲情关系的方式。
当然,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意送养、收养。
只有在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时,法律才会认可父母送养自己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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