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有变?
缴满6个月即可申领?!
近日,有人在亲子大本营的宝妈群
发布了这样一条消息
看完这条消息
小编立马查询了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发现,金华生育保险政策有重大变化
金华市调整了生育保险政策
已于7月1日起开始执行
还没有关注过的宝爸宝妈们
一起来看!
变化1: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灵活就业人员新增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已在职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个人缴费,缴费费率为0.5%,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按照上年度省社平工资 60%确定。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口径与上年度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变化2:统一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
职工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按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站式报销。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与参保女职工同等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列支,不享受生育津贴。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报销。
变化3: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缩短了等待期
由12个月缩短至6个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医保一致,其中生育津贴待遇享受需在金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
变化4:扩大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3个诊疗项目新增纳入医保支付: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胎儿系统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新增纳入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变化5:扩大特殊病种保障范围
将癫痫及儿童孤独症纳入我市门诊特殊病种保障范围。
*注:通知自2022年7月起适用。参保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下同)7月1日前生育的,其生育保险待遇按各地原政策享受;7月1日(含)以后生育的,其生育保险待遇按本通知规定享受。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生育保险?
答: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保险费由个人按规定与职工医保费一同缴纳。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待遇享受不会受到影响。
问: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
1.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
2.生育时可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
3.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满6个月。其中,参保人员在2022年7月1日以后生育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问:生育津贴如何申领?
答: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核准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支付给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向医保经办机构申领。
1、直接在“浙里办”搜索生育津贴,点击在线办理。
2、选择个人办理或代人办理,津贴类别为生育津贴。
3、填写生育信息和银行信息。
4、上传出院证明和医疗诊断书,最下方自动生成的材料记得签章哦~
7月1号之后生育的宝妈们
看完以上内容
是不是要马上行动起来了?
已经申领成功的麻麻
可以在留言申领经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