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79浙中车友会 |
2023-05-19
电动车撞上摩托车,没戴头盔的乘客很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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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13时许,金华交警直属三大队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警,二环西路与330国道交叉口一辆摩托车和电动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王宇飞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当事人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现场只剩下两辆不同程度受损的车辆和满地的碎片。
经调查,当天12时56分许,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妻子何某一同出行,沿二环西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330国道交叉路口时,正好遇到红灯。当看到徐某看到红灯进入倒数计时后,并没有等待绿灯亮起,而是直接闯红灯进入路口,结果与一辆自南往北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了碰撞,猛烈的撞击导致三人均从车上摔倒,并在地滑行数米。
值得一提的是,在该起事故中,由于双方驾驶员都佩戴了安全头盔,所以仅是皮肤表面擦伤,并不严重。而电动自行车乘坐人的何某在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头部着地,造成脑部出血,伤势较重,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交警提醒:安全头盔是“头”等大事,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侧翻,驾乘人员的头会首先着地,极易造成伤亡。而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另外,驾驶电动车只能搭载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通讯员:郑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