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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5

看看谁不要脸

答全体学生家长书

金华新纪元双语学校2023-08-05 00:45发表于上海


尊敬的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纪元双语学校学生家长:

您好!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发展局于2023年8月4日向社会发布《关于宾虹路新建校区办学事项的通告》,我们深知各位家长对此重大变动的哗然。上海新纪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教育”)作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纪元双语学校的举办者,现就上述通告回应如下:

一、敦请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搁置“民转公”之争,共同将学生利益放在首位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和新纪元教育对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纪元双语学校变更办学事项暂未达成一致,但不应使此争议影响广大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双方应共同且始终将维护学生利益当作根本目的,将学生利益放在首位。为此,新纪元教育提出如下倡议:

开学在即,重大办学事项临时变动不利于广大在校学生利益,未经公众参与程序、有损社会稳定,倡议保持现状,即,2023年秋季学期,应确保原有的办学体制、办学班级、师资配置、教育质量不变,尽最大可能减轻对学生的不利影响。

(需特别说明,现新建校区已经建设完成,新纪元教育采购的相关办学设备均已到位,仅部分设备被有关人员阻拦尚未安装完毕。开发区管委会不顾新纪元教育已为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所做的准备,公然毁约,转而与第三方仓促合作办学,只会损害学生利益。)

如何执行“民转公”政策事关开发区全体学生和家长利益,无论新纪元教育还是开发区管委会都不能代替公众作出决策。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四条和第七条之规定,开发区管委会应依法保障公众的决策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后再做决定。

同时,开发区管委会应制定并公布有关办学事项调整计划,公开“民转公”之后的教师师资比例、办学计划等具体内容,给每位学生和每个家庭合理时间考虑“民转公”事宜。具体做法可参考其他省市的成熟做法,即,先充分听取民意,再分步骤、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民转公”事项,避免“一刀切”式的做法,切实将学生利益放在第一位,将社会稳定放在重要位置。

当前开发区管委会的方案,未能充分考虑广大学生以及家长的基本需求。2023年5月25日,在未与新纪元教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也未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直接发布《关于调整金华市新纪元双语学校、金华市新纪元丰子恺学校办学事项的通告》公告两所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并由新纪元教育托管。2023年8月4日,又在未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情况下,直接发布《关于宾虹路新建校区办学事项的通告》要求“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接受两所学校现有学生转学申请。”在对临时建立的“金华市双溪实验学校”和临时组建的教学团队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各位家长必须在七日内决定是否转学。对涉及公众切身教育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开发区管委会竟始终将公众意见排除在外。在未充分做好预案的前提下,慌忙改变办学现状,只会使学生成为牺牲品。例如,该通告对如何妥善安排不愿意转学的学生只字未提,对重大教学变动给学生心理造成的不利影响如何善后,置之不理。因此,现阶段确保学生利益不受损的最佳做法,即为保持现状,避免对广大学生的不利影响,同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可执行的处理方案供公众决策后再决定是否“转公”。


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纪元双语学校继续办学无任何法律障碍和政策“红线”,恳请各方继续保持现状

《关于宾虹路新建校区办学事项的通告》所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等各规定,无法继续举办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纪元双语学校等说法,仍值得商榷。就此,新纪元教育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法律争议交由法院裁决。现就有关法律问题简要回应如下:

1.根据开发区管委会和新纪元教育于2018年4月25日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第一条第1项和第4项之规定,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纪元双语学校系非营利民办学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举办者为新纪元教育。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本身不是举办者,仅将有关土地和校舍出租给新纪元教育。因此,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纪元双语学校不属于“公参民”学校,也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之规定。

2.金华市教育局于2022年1月13日发布的《金华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批后公布》(如下图所示),金华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3月11日发布的《金华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均在“开发区初中段学校空间布局规划”项下公示新纪元双语学校是新建初中段学校8所之一。据此,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纪元双语学校办学依法依规,不违反法律规定,且行政规划不应随意变更、违法变更,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并无权限修改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自然资源局发布的金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空间布局专项规划。















以上信息来自官网公示信息:

http://zrzyj.jinhua.gov.cn/art/2022/1/13/art_1229167856_57663818.html

http://zrzyj.jinhua.gov.cn/art/2022/3/11/art_1229609496_57664241.html



当前矛盾不在于开发区管委会和新纪元教育的争议,而在于开发区管委会未经公众参与、未充分听取民意、未制定翔实的风险预案而悍然发布前后不一的通告,令广大师生和新纪元教育手足无措。在此,新纪元教育呼吁搁置争议,共同将学生利益放在首位!新纪元教育一直在保持理性和克制,对于当初引进时当局的真诚和对新纪元教育的殷殷嘱托铭记于心,再次恳请开发区管委会科学、依法行政,不要乱作为,保持权力的克制,搁置有关“民转公”争议,确保学生顺利开学!

再次感谢各位家长对上海新纪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以及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纪元双语学校的充分理解与支持!守约诚信是政府依法行政、提供良好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恳请开发区管委会三思而后行。请所有在校生和已报名的新生家长放心,新纪元教育会保持现状的稳定性直至开发区管委会封校、关校的最后一刻,仍对您的孩子负责到底!



上海新纪元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纪元双语学校

2023年8月4日    



      




审核/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品宣部









阅读1734



金华新纪元双语学校
全部评论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有没有白话解释一下的?
    1楼 2023-08-05 08:23

    评论

  • 因为民转公金华搞试点,损害了民营资本的利益,照理应该有补偿的办法。
    2楼 2023-08-05 08:36

    评论

  • 刚通知新纪元民转公的?政策下来先观望,然后用拖现在用赖……金外婺外丽泽是不是也要打个滚撒个泼?
    3楼 2023-08-05 08:39

    评论

  • 关键是新建校区是政府建的,新纪元没有投一分钱呢?政府的钱是纳税人的钱,用大家的钱建的学校给私人办高收费的民办学校就合理了?
    4楼 2023-08-05 09:39

    评论

  • 口口声声说为了家长为了孩子,明明就是新纪元觉得转公耽误自己赚钱了呗!转之前一个人十几万的学费好赚的政府全额建的学校,凭啥白白给民办赚钱用?就应该公办!
    5楼 2023-08-05 10:07

    评论

  • 没收办学许可证就好了,吊销营业执照,看你咋办
    6楼 2023-08-05 10:17

    评论

  • 估计新纪元看到大势已定还想拿为了家长&学生好当幌子再敲一笔走人。
    7楼 2023-08-05 11:12

    评论

  • 不听话么让他从哪来,回哪去。
    8楼 2023-08-05 13:05

    评论

  • 民营企业发展难,有些时候就会存在这种事情。今天说可以搞,你搞了,大笔投资下去又说不让搞了,过两年又说好搞了。政策的连续性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很重要。目前能看到的就是周边城市里义乌对民营经济的宽容度和引导是最好的,所以外来人口也更多,经济发展也更好。
    按照新纪元的说法,新纪元一方也没有过错,也不是公参民学校(非公参民可以不用转公)。家长和学生更没错,拿出大笔学费就是看中这个集团和背后的管理团队,一夜之间无所适从。zf也没错,转公降成本,尤其利好西苑中学。
    9楼 2023-08-05 14:1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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