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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1
离婚时的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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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无非孩子的抚养权和债权债务的问题。本篇主要讲离婚时,关于债权债务的分割情况,要厘清债权债务的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一、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未明确归单方的);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9.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三、共同债务
1.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另外有一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部分。如果在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有相关需求需要帮助,欢迎私信获取免费咨询方式。
一、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未明确归单方的);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9.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三、共同债务
1.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另外有一点,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部分。如果在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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