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金华南苑小区业主的物业所有权被无情剥夺

金华金开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浙江智享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居然凭一张没有任何单位盖章的通知单,竟然在小区道路上收起了停车费,还美其名曰:道路收费可有效解决居民临时停车,请问小区业主在自家小区停车是临时停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而城投与智享服务公司一不是南苑小区的物业,二不是南苑小区的建设单位,三南苑小区的业主也没有委托他们管理小区道路,四是南苑街道社区也没有任何通知告知业主要收停车费,五也没有以任何方式征询业主意见,凭什么这二家公司利用业主共有的车位收费?难道可以利用国家、群众给予的权利,剥夺群众的权利吗?这与乱收费,乱摊派有什么区别?国家想尽办法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与工作环境,减轻居民负担,而有些地方单位,千方百计向居民收费,增加居民负担,搞得民不聊生,公然剥夺业主对车位的所有权,还向业主摊派车位费,法律何在?公理何在?希望政府能为百姓作主,还百姓合法权利、保护百姓财产所有权,还百姓一个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