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义务段公办初中第三批空余学位公示
根据金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6月11日-12日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第三阶段报名。
即:父母一方在开发区范围工作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6个月或适龄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江南公安分局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少年可报名。
婺城区义务段公办初中第三批空余学位公示
根据婺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6月11日-12日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第三阶段报名。
即:父母一方在婺城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报名。
各校空余学位如下表:
温馨提示:请家长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结合自身社会保险、居住证年限慎重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金东区义务段公办初中第三批空余学位公示
根据金东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6月11日-12日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第三阶段报名。
即: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金华市金东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一方在金华市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加我区各初中学校第三阶段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