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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31
婺城区治安志愿者招募公告

婺城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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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婺城区治安防控网络体系,切实加强“平安婺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真正实现群防群治的目标,即日起,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联合共青团婺城区委,在全区范围内招募治安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治安志愿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18周岁至40周岁,身体健康。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参加治安志愿者活动。
二、志愿者活动内容
1、开展义务治安巡逻防范。组织志愿者参与婺城辖区义务治安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破坏等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2、开展法制宣传。依托社区警务室、单位内保组织、设立宣传点等载体,组织志愿者向人民群众开展法制、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3、向公安机关提供治安、消防隐患信息,违法犯罪线索等社会治安信息。
4、利用专长为公安机关侦察破案提供帮助。
5、对本地社会治安及公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招募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择优录用的程序进行招募。有意参加志愿者队伍的群众可通过金华市婺城区公安分局报名。
欢迎广大群众踊跃报名,争当治安志愿者,积极参加治安志愿服务,为“平安婺城”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