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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中在线 | 户外/徒步 |
2012-10-23

【再对高价门票说不!这些年你买的最高门票是多少!?说说你对高价门票的看法!】

话题一:今年4月开始全国20余知名景区门票将涨价 最高涨幅达6成

“一家三口出游,一张景区通票动辄一两百元,相当于大多数人两天的工资,再加上餐饮、交通费的支出,低收入人群还真是玩不起。”江西某旅行社负责人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

今年进入了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旅游景区票价3年一调整的第二个“三年解禁”期。记者采访发现,伴随着新一轮旅游旺季到来,在三年大限到期后,全国部分景区门票已开始上调。未来数月内,全国将有超过20个知名景区门票涨价,涨幅从20%到60%不等。

话题二:【中国门票世界之最】世界景区门票中国最贵

九寨沟310元,张家界245元,珠穆朗玛峰180元。而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折合人民币只要75元;而法国卢浮宫80元,俄国克里姆林宫40元,印度泰姬陵2.5元;武夷山250元,黄山230元,日本富士山免费;黄果树瀑布180元,尼亚加拉瀑布免费。

话题三:网友视角:高价门票由来已久

2002年第一次到西藏的时候,只有古格108元的门票让我犹豫,但为了看那些古老的壁画还是买票进去了,而同性的伙伴都没有买票,只是爬到高处去拍摄土林的日落。他们并非穷游一族,他们只是觉得这么高的门票不合理。

在拉萨生活了两年,眼看着一处处美丽的风景被瓜分、开发、私自占有,比如西藏旅游,这个上市公司就圈地了巴松措、雅江大峡谷、阿里的神山圣湖,今年的目标又是新措、钟错……这个老板恨不能把西藏的所有美景都揽在枕头边才睡得踏实!各县自己、以及同商业公司勾结进行的圈地开发运动,更是如雨后春笋。如果是出于对环境和风景的保护,适当收取门票也是可以接受的,但看看现在这些所谓景区的门票现状吧:巴松措100,雅鲁藏布大峡谷150+120(景区车)、九寨沟220+90,黄龙200,黄山230,玉龙雪山230,阿里神山圣湖200,峨眉山150……神仙池门票已经到了不可思议也难以接受的病态程度!如果我们一味地接受高价门票,其实就是在助长。

首先,我们想问的是,动辄150、200元的高价门票是凭什么制定出来的?中国景点的门票究竟有没有上限?那些公共土地上的美丽风景难道就应该变成少数人的特权?门票价格是不是应该完全交由市场决定?

其次,那些被所谓开发了的景区,收取高价门票的人,你对风景究竟做了什么?如果说九寨沟至少还在道路建设、环保车等上确实进行了不小的投入,那么一些只是将美景或者一个小镇拦截起来就坐地收费的景点,比如雅江大峡谷,只是修一条柏油路和一个丑陋的大门,就可以收取150+120的门票,和“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强盗逻辑有什么两样?!

更为重要的问题在于,究竟是什么人在制定和收取这样的高价门票?把本应全民共享的风景交给私人去经营和赢利是正常的吗?注意,你们出售的不是房子、车和任何物品,而是大地上的风景!他们千百亿年前,在有人类存在之前就在哪里,是什么赋予你权力来占有它们?目前的景区管理和开发的权利都是归地方,基本是到县一级,你能想象一个县的县长或者旅游局长,会站在保护全人类自然遗产、全体国家的自然资源的高度来考虑开发问题吗?这不是褒贬问题,如果是一座地位不那么重要的小寺院也罢了,作为九寨沟、大峡谷这样的人类遗产、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如何能交给地方的九寨沟县、米林县去管理和开发呢?哪个地方不是出于各自的经济利益?所以引进有钱的开发公司然后坐地分成,就成了目前最通行的模式,所谓的开发!!很多著名的风景都已不再是一个国有或公共的国家公园,而是被当地政府承包或出租给由某公司、某个人经营和管理,而九寨沟居然是上市公司,那意味着什么?这个人类遗产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是归若干股东所拥有的!太可笑了吧!

曾在路上遇到一位台湾女子,她说从她童年时代起台湾故宫的门票就一直是二十台币,维持了很多年,经过二三十年的时间才上涨到现在的五十台币(相当于10元人民币)。在尼泊尔,整个昆布地区的喜马拉雅山国家公园,可以进行两周到一个月的徒步,门票也只有100元人民币,那里的风景、线路、设施、方便程度,都胜过国内的任何一条要昂贵门票的地区。再看看发达的美国国家公园,门票一般都在5-10美金之间,最贵的大约是25美金,所以九寨沟高达50美金的门票令很多美国游客都无法接受。

作为世界遗产、国家公园,像九寨沟和黄龙这样的地方都是全体人民的财产,不应该是专门为一部分有钱人开设的,应该让每个公民,每个纳税人都有能力进去参观游览,都能买得起门票,这也是一个民主国家的体现。

尤其是对所谓红色旅游景点售票更是天理不容。既然是红色景点,就是爱国教育基地,理所当然是国家税收来维护,如果再收门票,就是用革命、红色的名义来赚钱,未免无耻之嫌。以前遵义会议会址和伟人住过的地方要售70元联票,但现在已经完全免费了,由国家财政出钱维护,这就是是个很好的正面例子。

而反面的例子,比较无耻的收费包括:

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我简直无语了!难道用历史和国耻在赚钱吗?

腾冲国殇苑2006年还在售票,性质最恶劣,我去的时候昂首而进,对追我要钱的人说:“我是来悼念先烈的,你们还有人性吗?”用一万八千个国军战士的墓地来赚钱,伤天害理,不得好报应的!据说现在不收门票了,回归本应该的做法就对了!

一些朋友在一起讨论,经常发出不平之声,但更多的是觉得无能为力。记得有个朋友曾经说:“不管那里风景多么美,我都不会进去,我不想为这样的高价敲诈做贡献。”但大多数旅行者在美景和高价之间只能做出无奈接受的选择。但我始终觉得,就像对待房地产的无耻,我们可能改变不了一切都商品化的趋势,但还是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选择自己的行为。

虽然被开发的美景越来越多,但美丽是不会被开发完的,我们总会不断发现那些还保留着原始安宁的地方,那些山水、那些村寨,我们也要不断学会去欣赏纯粹的自然,而不是被建造的景点,懂得享受走在路上的乐趣,而不是被人工化的古迹,要看不那么著名的未登峰,而不是被妖魔化了的玉龙雪山……除了那些少为人知的安宁之地,还可以选择另类的走法,牟尼沟要门票,但你可以选择骑马穿越它的另一面;峨眉山要门票,还有附近的瓦屋山、大瓦山;螺髻山要门票,还有背面的穿越线路,可以看更美的高山海子;不去羊湖的观景台照样可以俯瞰最美的羊湖;玛旁雍错的门票在鸟寺,但你可以去对岸的楚古寺,同时看神山圣湖……拒绝高价门票,走进另外的风景,以及风景的另一面,广阔天地依然大有作为。

话题四:景区门票降价,为何鲜见知名景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21日宣布,全国80家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在国庆假期将平均降价37%,其中13个游览参观点免费。

知名景区的票价,具有标杆意义,只有它们降价,才会形成示范效应。也只有它们降价,才是更大的惠民。

近年来,我们看到听到的,多是景区门票涨价的消息,景区门票降价,尤其是几十个景点集体降价,实在罕见。在中秋、国庆之前,此一惠民举措的推出,可谓深得人心。

    不过,细心的人会发现,虽然此次降价的景区很多,降价幅度有37%,但实际上,这些景区多是些知名度不高,游客不扎堆的地方,而且,有些景区看似降价幅度不小,但由于票价基数本来就高得离谱,降价后依然很贵,例如广西某县一个名气不大的景区,原票价竟然是180元,降价之后仍高达150元。

    这难免给人这样的印象:景区门票大降价,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公众并不能从中得到太大实惠。降价对于改变国内景区高票价的现实,作用微乎其微,倒是那些上榜的非著名景区,借此做了一次“免费广告”,成了最大的赢家。

    如果真心要推动景区门票降价,让利于民,就应动真格,拿人们耳熟能详的著名景区“开刀”,如黄山、平遥、九寨沟、少林寺等。须知,景区门票之所以会水涨船高,这些“带头大哥”“功不可没”,几年来,正是它们率先扛起了涨价大旗,抬高了行业的消费门槛,引起其他景点跟风上涨。

话题五:关于对“驴友”逃票问题的认识

点击讨论【关于对“驴友”逃票问题的认识,你赞成还是反对】

大多数人认为“驴友”翻山越岭、披荆斩棘、不辞辛苦“别无选择”的进入景区是一种逃票行为,是一种不文明的举止,甚至是违法行为。其实我们认为:这种认识不仅过于偏颇,更是对我们驴友的一种侮辱。理由如下:

  一、“驴友”爬山与游客进入景区游览的目的不同

  游客进入旅游景区一般是按部就班的按照旅行社或者景区管委会设计的行程、线路行走,甚至部分游客乘汽车、缆车到达景区后,拍几张照片就算完成了任务,证明自己来过此地。他们将旅游当成了一种炫耀自己经历的资本。当你向他打听景区风景如何时,他们只能回答“不错不错,去过了,看过了,好玩……之类的话,或者拿出自己拍的标准像,夸耀照片拍得如何如何。

  而驴子爬山是将爬山活动当成一种锻炼身体的形式,爬山是过程,加强人与人的沟通是目的。在增强体质的同时,使自己心灵、知识、情感、体验得到提升和升华,顺便捎带着观景、拍照。“驴友”将爬山活动当成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怡人、怡情、怡心的人间幸事。“驴友”这种行为在局外人看来难以理解,一般不予苟同。就像大山脚下的老人就经常说:“你们成天爬山,瞧麻烦的,把家搬到山顶上算了!”。

  “驴友”们热爱生活,珍惜生命,他们爬山涉水的目的绝不是为了探险。探险活动与他们的初衷相违背:荒山野岭他们不去,豺狼出没他们不去,悬崖峭壁他们不去。他们是一群热爱自然,喜欢无忧无虑,崇尚自由的群体,他们爬山喜欢走采药人走过的路,走山民走过的路,走牛羊走过的路,走驮马走过的路,他们绝不走没有路的“路”。同时,他们也不想走经过人类精工雕琢的石板路和台阶路。当“驴友”们身背大包,汗流浃背,背带紧紧地扣在双肩翻越一座座高山,眼前被景区的一块指示牌挡住,上书四个大字:“游人止步”!我们如何选择?!脚下的路除了整饬一新的石板路、水泥路、台阶路、柏油路以外,别无下山之路时,他们进入景区怎么能被某些人称为“逃票”呢?怎么能被称为“不文明”呢?怎么能是“违法”呢!

  二、景区之误

  不知大家是否注意了没有,自然景区的票面上印的是“门票”二字,人工景点印的是“参观券”字样。例如:泰山、城市公园等自然景区票面上印的是“门票”,而水族馆、影视城、西游记宫雕塑等人工景点票面上印的是“参观券”。“门票”顾名思义,就是指从大门进的价格,更具体的说自然景区大门口。道理很简单:景区的门、景区的路是他们出资修建的,走人家的路,过人家的门,理应买人家的票。但是,请注意:门票的面值里并不含景区里面景色的价格!因为景区的景色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共同财富,是大家的共同财产,任何人都没有资格据为己有或者有偿转让给他人占有和使用。泰山不是景区管委会垒的,红叶谷的树叶不是红叶谷管理处染的,趵突泉的水不是公园管理处挖的,他们凭什么圈个院墙,雇几个带红袖箍的人,吆五喝六堂而皇之的将人们的血汗钱装入某些利益集团的私囊!或者将我们这些自然财富的拥有者公然拒之门外?!更可气的是一些著名自然景区挂上“人类自然遗产”的招牌后票价飞涨,这些“遗产”,是大自然和人类祖先遗留给我们的共同财富,他没有因人的高贵或人的贫富、年龄、地域、种族等等差距将此财产不均分配。当我们到这些“遗产”所在地赏风景、看人文、拜祭祖先的神灵时,却需要承担自己难以承受的高昂票价!当一些人由于自己收入低,将自己划为“非人类”时,那些说“驴友”逃票“不文明”、“违法”的人,你们心里不感到内疚吗?!

  记得圣雄甘地说过:“文明的人民必须来自文明的执政者”。国家有关文件,国家批准的景区收费许可证里没有土地部门的批文,也就是说国家没有认可将哪块山林、土地、河流所有权或者经营权划给哪一个景区。咱们都知道,房产有土地证,是国家土地部门对房主土地所有权严格的指定,任何人进入院子不经过业主的同意,业主可以让你吃官司,进入人家院子在司法上叫“非法侵入”,业主可以打110报警,警察可以依据法律将你送上法庭。“驴友”翻山越岭,披荆斩棘、露宿荒山“别无选择”地走进属于他们自己一份的、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财产时,怎么就是“逃票”呢?

  什么是“不文明”?什么是”违法”?!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衡量标准。我们“驴友”虽然没有严格的组织,但是我们有铁一般的行为准则。参观水族馆,我们绝对买参观券,逛影视城我们绝对买参观券,看西游记宫人工雕塑等我们绝对买参观券,因为我们尊重建设者们的劳动。但对于那些将人类共同遗产据为己有的所谓的“管理者”,我们有权说“不”!

      三、自然景区价格的构成

  提起门票价格高的事,景区的管理者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我们维护景区需要付出,我们清理景区卫生需要付出,我们需要给国家上缴利润”。“驴友”虽然是社会“弱势”群体,但他们绝不是“弱智”群体,他们虽然不知道景区维护、景区保洁、景区管理者工资等管理费用需要支出的具体价格,但是他们知道这部分费用再高也不至于每张门票几十元、上百元。其实“驴友”也明理,他们知道景区“只留下脚印、只带走照片”的规矩,他们为不留下垃圾一手攥着垃圾袋,一手抠着岩石攀,提着垃圾袋走几十里崎岖山路是常事。我们的口号是“宁可把生命留在山上,绝不将垃圾丢在山里”。当身边的游客遇到困难时,“驴友”们会义不容辞地伸出热情之手;看到个别游客破坏景区设施时,“驴友”们会挺身而出地上前制止;景区出现险情时,“驴友”们会毫不犹豫地协助景区管理人员处理。其实大多数“驴友”并不十分缺钱,他们只是不愿意承担不合理的高价门票。

  四、“驴友”是景区开发的“鼻祖”,善待驴子“逃票”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需要

  众所周知,自然景区的第一批旅游者是现代“驴友”或”驴友”的祖先(如徐霞客)发现、开发的。在自然景区开发过程中,毫不夸张地说“驴友”们功不可没。自然景区在保持原生态时,在“驴友”的宣传、培养下,影响逐渐扩大,成为家喻户晓的景点后,引起“开发者”的关注,“开发者”见到有利可图后,铺一条路,修一个大门,破坏性地建几个亭子就成为所谓的开发,然后将“驴友”拒之门外。驴子翻山越岭无路可走,来到景区就是所谓的“逃票”,这不是霸王逻辑又是什么?

  自然景区的管理者们,真的应该心平气和的想一想,“驴友”所谓的“逃票”对景区建设功不可没,实在没有必要大惊小怪,要善待“驴友”逃票行为。理由如下:

 (一)善待“驴友”是增强国民素质的需要。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国民素质提高很快,国民在吃好、穿好的同时,对精神文明的需求,身体健康的提高要求更加强烈。老百姓利用各种形式强身健体,他们有的喜欢球类活动;有的喜欢跑步活动;有的喜欢背上大包,爬山涉水“驴行”。“驴友”将爬山活动当成锻炼身体的方式,这与一般游客游山观水相比有很大的不同。自然景区将风景秀丽的群山圈起来搞所谓的开发,将“驴友”锻炼身体,享受大自然赋予人类山林化为己有,“驴友”们心里能平衡吗?“驴友”爬山走到别人开发挣钱的景区,他们想不“逃票”都不成!

  (二)善待“驴友”对景区建设、开发利大于弊。

  其实在国民旅游人口中能像“驴子爬山越岭,披荆斩棘走到景区里的人并不多,虽然”驴友”“逃票”看似好像给景区票款收入造成一定的损失,但是景区管理者应该明知的看到,“驴友”这个群体人员来自五湖四海,天南海北,他们与一般游客相比,相机配置比一般游客高;照相技术比一般游客高;文化素质比一般游客高;计算机水平比一般游客高;对景区宣传力度比一般游客大;给景区的破坏却最低。让这部分占国民旅游人口比重微乎其微的人进入景区,对景区建设利大于弊。一个明智的自然景区管理者,没有必要为之大惊小怪。

  (三)善待“驴友”符合中央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

  目前党中央在各种会议上强调建设和谐社会,国家的政策要符合民意,代表人民的意愿等等。“驴友”在爬山强身健体的同时,将国家富民政策带到偏僻的农村,将改革开放的信息传递到欠发达的地区。可以这样说,凡是有几年“驴行”经历的人,那个没有一帮偏僻农村,国家欠发达地区的朋友,遇到即将失学的孩子,在问清是由后,众“驴”慷慨解囊,难道这些是“举止不文明”人做的吗?

  (四)说“驴友”“逃票”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

  说“驴友”“逃票”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哪条法律、法规上写着!《治安处罚法》写着?《旅游管理条例》写着?《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写着?“驴友”是弱势群体,但是决不是弱智群体,按照《经济法》的解释,门票视为景区的向游客发出的要约形式,游客购买门票进入景区视为要约成立,景区的管理条例视为要约条件,只要游客购买门票进入景区,游客必须无条件服从景区的管理,当然景区也必须按照规定保证游客人身安全。“驴友”翻山越岭进入景区,等于没有与景区签订买卖协议,不能享受景区对游客人身安全的保证、服务,最多是出现问题后果自负,或者是有 偿服务罢了。说“驴友”翻山越岭行为属于违法,是不文明行为缺少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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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两句

  • 誓将逃票事业进行到底
    1楼 2012-10-2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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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的就是九寨沟了,门票310,还是单天的,十一的时候,明明景区都爆满了,还是不管不顾的放人进来。。。根本不管里面人挤的都快死掉了,只管收钱不管死活啊。。。
    2楼 2012-10-23 11:19

    评论

  • 我赞成逃票,第一次逃票好像是去临安的一个什么景区,早上起的很早,挺刺激的
    3楼 2012-10-2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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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导游证的飘过!不过门票确实贵了!
    4楼 2012-10-23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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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逃票的我们也许是素质最好的了,看看现在景区的垃圾
    谁来管理谁来负责还要收这么高的门票
    我现在出去玩垃圾都没有扔景区里的都是自己背回家扔的
    5楼 2012-10-23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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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楼 2012-10-23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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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逃有逃的理由,买有买的理由。
    社会允许多样存在,只要不伤天害里
    7楼 2012-10-23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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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的门票是卖的越来越贵了,吃不消啊
    8楼 2012-10-2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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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前觉得逃票不好,但是自己经常出门玩之后,发现很多景区门票真的高的很离谱,一些很小的地方,一个小时候就逛完了,也要收50以上门票,这就很过分
    9楼 2012-10-2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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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一些驴友团队出去玩逃票后发现其实驴友走的一般都是野路,本身就不需要走景区铺好台阶景区路线,逃票也是很合理的,还有就是景区一直涨价,但是服务都没有跟上,这点让人很无奈
    10楼 2012-10-23 16:39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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