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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内清外糊”:为人处世的“无用”心法
烟波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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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清外糊”:为人处世的“无用”心法》
——鲁氏文化工程·处世篇之“无用”之道
世人处世,或汲汲于进取,或惴惴于得失。老鲁行走江湖数十载,渐悟得一套自在法门,那就是以“无用”之姿,行“无待”之事,得“无碍”之心。
这套心法,并非颓唐避世,而是历经世事洞明后,站在人性高度,主动选择的一种更高级“活法”,老鲁称之为“内清外糊”。
一、立身之基:“把自己当死人”
老鲁常言,为人的最高境界是“把自己当死人”。此非厌世,而是 “心法上的战略性撤退”。只是常人对“死”字多少有点忌讳,不敢面对并加以接受而已。其实,“把自己当死人”是对《金刚经》“应无所住”的最好践行,也是对《道德经》“致虚极、守静笃”的最好注解,可让我们快速趋向平和心态。
1.死者无求:既不求领导青睐,亦不惧他人贬损。故可以毁誉不动,名利不牵。
2.死者无惧:既不患得,亦不患失。故能言行出于本心,不为外物所曲。
3.死者无位:既不执着于身份、地位,亦不屑于身份、地位。故在各类场合能心平气和,进退自如,不会受世俗约束,可谈笑自若。
故,若先立己于“不死之地”,便能于人间“畅意逍遥”。把自己当死人,就是心内“无我”。心内无我者,身外必处处“是我”,此皆死者为大是也。君不见,天下人都喜欢把能给的荣誉都给死人现象不?
二、应世之策:“以阴驭阳,借力而行”
既已“无我”,便可“用万物”。
1. 善处“阴”位:不强充主角,不争当核心,如水利万物而不争。在合适场合甘当配角,在逐他人之意的同时,可把自己隐藏得最深,还可把他人看得清清楚楚。
2. 洞察“职责”:对上,因无所求而无所顾忌,可大胆说“你应当怎么怎么”;对下,因坦诚而可直言,可呵斥“这是你的职责”。此非做作,而是“明阴阳之分”。认清各自的角色与本分,既不奉承拍马,亦不滥施同情。不空耗情感,方能关系清爽,彼此轻松。
3. 不把权威“当一回事”:此非狂妄,而是“破权威之相”。我们尊重的应是其位所承载的“天道规则”,而非个人威权。故能既不失礼,亦不媚上,始终保持人格的平行与心灵的独立。
三、归源之心:“无债一身轻”
老鲁这套处世法的终极追求,便是 “无债”。
1.不欠人情债:不刻意经营,不勉强应承,一切随缘而聚,缘尽而散。
2.不欠心理债:不为虚名所累,不为浮利所困,心无挂碍,故能“无牵任纵横”(老鲁的“四无”之一)。
3.不欠天道债:俯仰之间,行事力求合乎天理良心(合理),此乃最大的“无债”。
四、结语:自由的代价与智慧
有人追求“有用”,以期被世界需要;老鲁则选择“无用”,以期被心灵拥有。
老鲁这套心法,在退休前后,均能获得一种内在的秩序与自由。它看似消极,实则是以“无为”之心,行“无不为”之事;以“无用”之表,藏“大用”之实。
故而,在酒桌上,当礼节需要敬酒时,老鲁就可轻松地拉一人说:“我就跟着某某混了,他怎么,我就怎么”;在法庭上,当辩护人律师较多时,就可谦卑地说:“我坐在边上听听就行了,让他们去发挥”;在业务上,当有人问具体法律问题又达不到要求时,就可耸耸肩,然后无奈地说:“我本来就不懂法律,况已退休,现专注《鲁氏文化工程》,请去问精通这方面业务的律师,以免耽误您”。这样一来,老鲁岂有不逍遥自在之理?况,老鲁早已不需向任何人证明“自己是什么、在混什么”,老鲁现在要做的就是在每一个当下,自然地活着,本然地做着,坦然地享受着。
这,便是我《鲁氏文化工程》处世篇的“无用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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