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在线 | 八婺杂谈 |
04-03
洞溪工业园区好“社区”
幽人自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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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华市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21〕13号)及婺城区相关配套文件(婺区政办发〔2022〕19号)明确规定,市区二环路以内村(社区)已全面暂停宅基地审批,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洞溪村地处二环内,属严格禁建区域。然而,该村部分村干部无视市级、区级明令禁止的政策规定,公然带头顶风违建,不仅未批先建,更存在严重超面积超高,最高建8层等建房问题:部分村民原审批面积仅30平方米,实际建成120平方米;原审批90平方米的,违规扩建至160平方米甚至200多平方米,远超法定建房面积标准,性质极其恶劣。
更严重的是,该村竟形成**“交钱即可违建”**的违规潜规则:超平方违建人员只需缴纳一笔所谓“违约金”或“罚款”,便可无视政策红线继续建房,将政府禁令变相沦为“收费许可”,严重破坏政策严肃性与公平性。
与此同时,该村宅基地审批与分配严重不公、违背村规民约:原村规民约明确三代人仅可分配两套住房,但实际执行中,大量符合条件、住房紧张的村民(含高龄老人、符合条件房户)至今无法获批宅基地,仍处于住房严重不足状态;反而是部分年龄偏小、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人员却能顺利获批建房,出现“老的批不了、小的随便批”的荒唐乱象,彻底颠覆公平原则,引发村民强烈不满。
更严重的是,该村竟形成**“交钱即可违建”**的违规潜规则:超平方违建人员只需缴纳一笔所谓“违约金”或“罚款”,便可无视政策红线继续建房,将政府禁令变相沦为“收费许可”,严重破坏政策严肃性与公平性。
与此同时,该村宅基地审批与分配严重不公、违背村规民约:原村规民约明确三代人仅可分配两套住房,但实际执行中,大量符合条件、住房紧张的村民(含高龄老人、符合条件房户)至今无法获批宅基地,仍处于住房严重不足状态;反而是部分年龄偏小、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人员却能顺利获批建房,出现“老的批不了、小的随便批”的荒唐乱象,彻底颠覆公平原则,引发村民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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