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家委会的正当权益,民法典要考虑修改了
我感觉有必要向提议《民法典》中专门增加一个条款:当公民个人受到不法侵害时,如果实施不法侵害的嫌疑人或者嫌疑人的利益相关人(亲属朋友学生等)觉得受到法律惩罚会导致自己利益受损,那么可以通过联合签名等方式抵制法律惩罚,以便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通俗点讲,就是如果有人在街上被人砍了,如果砍人者是公司老板,那么他的生意伙伴,公司员工,亲属等,可以通过联合签名方式要求豁免,因为砍人者如果被追究责任,生意伙会损失合同收益,员工会失业,亲属会失去依靠,被砍者只是一个人,少数人利益服从多数人利益!
通过该提议之前,建议首先要在十五中2019级12班家委会骨干身上试行一段时间,如果确实可行,他们都没意见,再正式写进《民法典》全国实施。


我来说两句
来说两句吧 ...
点此查看全部 12 条神评论>>


ddy8088
ddy8088
和尚银
杨会强
涛宝
涛宝
涛宝
骏杰汽修
和尚银
和尚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