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利好频发!2022年金华买房政策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2022年的楼市,那大概是“救死扶伤”
从2021年,楼市行情的大起到大落,再到2022年的挣扎求生,从中央到地方“稳市”的药一直没有停过。
1月央妈打破LPR20个月不变的局面,房贷利率进入全面下调模式,2022年全年LPR出现史无前例的3连降,最后定格在5年期LPR4.3%。

这与2021年的5.8%甚至6.0%相比差距是非常大的。
此后,7月“保交楼”首次被写入中央政治局会议文件;
11月“金融16条”释放4万亿全面救市;
12月,时隔12年重启房企境内上市融资;
信贷、债券、股权...改善房企流动性;
高层发声,房地产行业再被重申为支柱产业,引导市场预期和信心回暖。

在金华,“稳市”思路也非常清晰。
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契税补贴、取消限售等利好政策不断。
一系列政策给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终于轮到了买方市场,现在,买家终于可以挺直腰杆,和房东好好杀一杀价格了。
小编大概梳理了一下,2022年金华的“稳市”政策,大致如下:
1.对2022年6月10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在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补贴。
2.对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在市区购买二手住房并办理网签的购房人按契税计税金额的1%给予补贴。
3.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自6月10日起,市区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单方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职工双方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4.公积金首套房贷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分别为30%和40%;
5.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人才住房货币补贴
6.自6月10日起,金华市区新房、二手房限售全面取消!
7.延长土地出让金缴款周期。土地竞拍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50%出让金,剩余出让金可延长至6个月内缴纳完毕。
8.购房意向登记人数小于当期批准销售套数,开发商可选择自主销售。
9.解除合同限签,放开合同网签(建筑面积约144㎡以上除外)。
10.不限房价地块,可提高备案价。
11.降低预售证取得条件,普通住宅(尾房除外)建筑面积达到20000㎡,低密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00㎡,即满足预售证办理条件。
1.2022年5月26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贴;购买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给予补贴。
2.允许人才购房补助款用于人才申购房产的首付。
3.废止《关于启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的通知》文件,“即8月1日以后首次申领预售证的项目,全面纳入省厅预售资金监管系统监管预售资金,基本实现首付款入账才能网签,项目预售资金入账可查,出账由建设局进行审核等功能”
4.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与房企协商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5.在自愿前提下,义乌鼓励房企在房地产项目在备案价浮动基准上,对使用货币化凭证购买对象,再给予一定的让利。


1.给予购房契税补助。在我市购买11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按照已缴纳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的额度给予补助;购买11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按照已缴纳契税地方留存部分80%的额度给予补助。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2.享受购房消费补助。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按住宅的产权面积给予消费补助。购买110平方米(含)以下的部分,按4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1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300元/平方米予以补助。单套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3.帮扶刚性需求。本市户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其中购买11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1万元/套的一次性补助,购买11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补助。
4.吸引外来人员流入。对非本市户籍,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其中购买11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1万元/套的一次性补助,购买11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补助。
1.备案时间6.1-10.31首套补贴金额为地方留存部分的100%;二套及以上为地方留存部分的80%
2.备案时间11.1-12.31首套补贴金额为地方留存部分的80%;二套及以上为地方留存部分的60%


1.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
2.首套: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职工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3.二套:职工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提高至25万元,职工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4.凡在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人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给予补贴。
在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签订购买合同并办理网签备案的购房自然人,可以享受合同成交额1%的补贴,购房补贴仅针对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人员发放。
凡在2022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我县首套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的100%给予补贴;购买我县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按所缴契税地方留存部分的80%给予补贴。
补贴范围
在我县购买144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2022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含起止日,下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购房补贴范围:
1.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办理网签备案的;
2.购买限价房的;
3.2022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期间,同一居民家庭任一成员存在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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