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定责,难以信服

次日下午我们到金华市交警二大队处理事故时,二大队舒警官说:对方车辆没有商业险就让我们也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有商业险就认定对方全责是没有问题的,而且你们当时对学龄前儿童监护不到位。
我对此有很大疑义:发生此次事故的原因是对方驾驶员超速300%行驶,故意加速行驶,不礼让斑马线才造成的事故,不论是小孩子还是大人都是会被严重违规超速行驶的发生碰撞的,如果走在斑马线上还要承担事故责任,那么斑马线的存在,停车让行的意义何在呢?这不就是在纵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吗?军人可以践踏人民的生命安全这还是军人吗?
对方驾驶员严重超高速行驶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还有看见行人过斑马线故意驾驶致使他人受伤害也已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