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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 21:02
恶意堵车拒不道歉,素质低下毫无下限!直击国际商贸城“路霸女”蛮横4小时
陶猫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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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义乌国际商贸城的一段停车遭遇,让我遭遇了一堂生动的“社会现实课”。这堂课的主题不是诚信经营,而是“脸皮厚度与逍遥程度成正比”,让我彻底见识了何为“无视规则、毫无敬畏”。作为全球知名的商贸集散地,这里本应是文明素养的展示窗口,却不料遇到如此嚣张跋扈的“路霸”,其行为不仅耽误了我的行程,更践踏了公共秩序的底线,特此发帖曝光,提醒各位商户与市民避坑。
我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国际商贸城一区东的路边划线车位内,办完事返程时却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横停在我车头正前方,完全阻断了通行路线。更令人气愤的是,这辆违停车上未留任何联系方式,显然是明知故犯的恶意占道。
我在寒风中等了五六分钟左右,仍不见车主回来,后拨打114请求挪车,在焦急等待了十几分钟后,那位女车主才姗姗来迟。那位没有快步跑来的焦急,没有开口致歉的礼节,只有一脸漠然,仿佛堵住别人去路是件天经地义的小事,甚至觉得我们的催促是小题大作!
我们自然无法接受这种态度,斥责其怎么可以如此乱停乱堵,指出其停车不当给他人带来的麻烦。对方的反应是什么?她斜睨一眼,一言不发,竟直接拉开车门,把手上拿的袋子扔进车内后,锁车走人离去,甩下一句:今天看你们怎么走?这一次,姿态更为赤裸。整整十五分钟,我们被同一个人、同一份恶意,再度禁锢在原地。这十五分钟,是公然挑衅,是居高临下的羞辱,是将公共道路视为自家赌气场的蛮横表演。
无奈拔打110求助,又是十几分钟的等待。就在民警即将抵达现场时,对方又回来了,似乎察觉到不对劲,试图开车溜走,被我们及时拦住,随后一同前往派出所接受处理。在派出所里,我们与这位“路霸”一同接受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问询与调解。
必须要为义乌的民警和市场调解员点赞,他们全程公平公正、文明执法,耐心劝导了三个多小时,反复向对方说明乱停乱堵和恶意堵车已扰乱公共秩序,试图化解这场因停车引发的纷争。然而,面对公权力的调解与基本的道理规劝,对方展现出了令人惊异的“韧性”——拒绝道歉,毫无悔意。她甚至可能在心里计算着时间,知道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将被如何定性。
最终,因对方拒不配合调解,派出所虽记录了事件经过,却只能出具不受理函。明明是对方违规停车在先、恶意堵车在后,我们作为受害方,不仅遭受了近四小时的时间损失,还被其恶劣态度冒犯,却连一句基本的道歉都无法得到,实在令人寒心。我们控诉对方恶意堵车,是违法行为!最终,《接报回执》当中:已告之当事人不属于职责范围!从纯粹的法条角度看,或许如此。一次堵塞通道,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在浩繁的警情中,它轻微如尘。
但真正让人如鲠在喉的,正是这种“轻微”之下的“重度”伤害。伤害的,是被无故掠夺的时间与计划;是被粗暴践踏的“与人方便”的公序良俗;更是那种“我错了,但你能拿我怎样”的嚣张气焰,在“情节轻微”的挡箭牌后安然无恙所带来的示范效应。
民警的公正执法,在这里撞上了一堵无形的墙——一堵由精确法条、有限警力与复杂现实共同构成的墙。法律是捍卫社会公正的盾牌,但盾牌总有覆盖不到的缝隙。这个缝隙,被某些精通“尺度”的人当作了游刃有余的舞台。他们精准地踩在“违法”与“缺德”的边界线上,在法律无力重拳出击的领域,肆无忌惮地释放着自己的恶意与自私。
我们曝光此事,并非不知执法者的难处,也并非一味苛求法律万能。我们要质问的是:当一个人的行为,其恶意如此明显,其对公共秩序与他人的蔑视如此赤裸,难道仅仅因为其造成的“有形”损失“轻微”,就可以让她拍一拍衣袖,不沾染一丝代价与愧疚,从容退场吗?
法律管不到的边缘,正是社会公德、舆论监督与公民自律应该牢牢驻守的阵地。我们写下经过,就是要把这蛮横的“十五分钟”从那个模糊的边界线上拖拽出来,暴露在阳光之下。我不禁要问:在义乌,在全国任何一座追求文明与秩序的城市里,是否应该容忍如此精致的利己与赤裸的蛮横?一个人的“脸皮厚度”,是否真的可以成为其免受一切责难的金钟罩?
我们尊重法律基于证据与条款作出的裁决。但我们更要呼吁,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能只靠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次对不文明行为的沉默,都是对恶意的纵容;每一次“算了”的退让,都是在拉低我们共同生活的底线。今天她可以恶意堵车十几分钟而毫无代价,明天就可能有人效仿,在更多领域试探规则的弹性。
义乌国际商贸城作为城市商业枢纽,本就面临停车资源紧张的问题,相关部门早已通过施划泊位、加强整治等方式规范停车秩序,可仍有此类无视规则的人肆意破坏。在此,我郑重曝光该路霸女的恶劣行为,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加强对此类恶意违停、故意堵车行为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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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国际商贸城一区东的路边划线车位内,办完事返程时却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横停在我车头正前方,完全阻断了通行路线。更令人气愤的是,这辆违停车上未留任何联系方式,显然是明知故犯的恶意占道。
我在寒风中等了五六分钟左右,仍不见车主回来,后拨打114请求挪车,在焦急等待了十几分钟后,那位女车主才姗姗来迟。那位没有快步跑来的焦急,没有开口致歉的礼节,只有一脸漠然,仿佛堵住别人去路是件天经地义的小事,甚至觉得我们的催促是小题大作!
我们自然无法接受这种态度,斥责其怎么可以如此乱停乱堵,指出其停车不当给他人带来的麻烦。对方的反应是什么?她斜睨一眼,一言不发,竟直接拉开车门,把手上拿的袋子扔进车内后,锁车走人离去,甩下一句:今天看你们怎么走?这一次,姿态更为赤裸。整整十五分钟,我们被同一个人、同一份恶意,再度禁锢在原地。这十五分钟,是公然挑衅,是居高临下的羞辱,是将公共道路视为自家赌气场的蛮横表演。
无奈拔打110求助,又是十几分钟的等待。就在民警即将抵达现场时,对方又回来了,似乎察觉到不对劲,试图开车溜走,被我们及时拦住,随后一同前往派出所接受处理。在派出所里,我们与这位“路霸”一同接受了长达三个多小时的问询与调解。
必须要为义乌的民警和市场调解员点赞,他们全程公平公正、文明执法,耐心劝导了三个多小时,反复向对方说明乱停乱堵和恶意堵车已扰乱公共秩序,试图化解这场因停车引发的纷争。然而,面对公权力的调解与基本的道理规劝,对方展现出了令人惊异的“韧性”——拒绝道歉,毫无悔意。她甚至可能在心里计算着时间,知道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将被如何定性。
最终,因对方拒不配合调解,派出所虽记录了事件经过,却只能出具不受理函。明明是对方违规停车在先、恶意堵车在后,我们作为受害方,不仅遭受了近四小时的时间损失,还被其恶劣态度冒犯,却连一句基本的道歉都无法得到,实在令人寒心。我们控诉对方恶意堵车,是违法行为!最终,《接报回执》当中:已告之当事人不属于职责范围!从纯粹的法条角度看,或许如此。一次堵塞通道,未造成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在浩繁的警情中,它轻微如尘。
但真正让人如鲠在喉的,正是这种“轻微”之下的“重度”伤害。伤害的,是被无故掠夺的时间与计划;是被粗暴践踏的“与人方便”的公序良俗;更是那种“我错了,但你能拿我怎样”的嚣张气焰,在“情节轻微”的挡箭牌后安然无恙所带来的示范效应。
民警的公正执法,在这里撞上了一堵无形的墙——一堵由精确法条、有限警力与复杂现实共同构成的墙。法律是捍卫社会公正的盾牌,但盾牌总有覆盖不到的缝隙。这个缝隙,被某些精通“尺度”的人当作了游刃有余的舞台。他们精准地踩在“违法”与“缺德”的边界线上,在法律无力重拳出击的领域,肆无忌惮地释放着自己的恶意与自私。
我们曝光此事,并非不知执法者的难处,也并非一味苛求法律万能。我们要质问的是:当一个人的行为,其恶意如此明显,其对公共秩序与他人的蔑视如此赤裸,难道仅仅因为其造成的“有形”损失“轻微”,就可以让她拍一拍衣袖,不沾染一丝代价与愧疚,从容退场吗?
法律管不到的边缘,正是社会公德、舆论监督与公民自律应该牢牢驻守的阵地。我们写下经过,就是要把这蛮横的“十五分钟”从那个模糊的边界线上拖拽出来,暴露在阳光之下。我不禁要问:在义乌,在全国任何一座追求文明与秩序的城市里,是否应该容忍如此精致的利己与赤裸的蛮横?一个人的“脸皮厚度”,是否真的可以成为其免受一切责难的金钟罩?
我们尊重法律基于证据与条款作出的裁决。但我们更要呼吁,一个健康的社会,不能只靠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每一次对不文明行为的沉默,都是对恶意的纵容;每一次“算了”的退让,都是在拉低我们共同生活的底线。今天她可以恶意堵车十几分钟而毫无代价,明天就可能有人效仿,在更多领域试探规则的弹性。
义乌国际商贸城作为城市商业枢纽,本就面临停车资源紧张的问题,相关部门早已通过施划泊位、加强整治等方式规范停车秩序,可仍有此类无视规则的人肆意破坏。在此,我郑重曝光该路霸女的恶劣行为,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加强对此类恶意违停、故意堵车行为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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