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只用了1秒钟,执法处理却要“下辈子”?
违法行为:1.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肩高超60的大型犬,且多次散放未束绳,已危害公共安全(该区域为公园绿地,配套儿童设施,老人小孩都会出现),2.屡教不改,多次不束绳,至他人伤害。而且前期已发生过多次伤害事情的情况下,仍不束绳管教。
向行政执法局的诉求:根据《养犬规定》,“禁止个人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携带犬只外出,应由完全民事行为责任人使用束犬裢牵引或装入犬袋、犬笼等防止伤害他人”,我恳请依法依规没收犬只,吊销登记证,收回犬牌,并处顶格罚款。
向公安机关的诉求:根据最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指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情节严重,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也提醒所有朋友,关注自己家的毛孩子、老人和小孩,一定要远离烈性犬,大型犬,特别是未束绳的。务必提高警惕,恶犬突然发疯攻击小孩,后果不堪设想!
-———进展更新————-
5月19日
公安:民警真的很负责,跟进我的伤情,还安慰不要过度伤心。目前已行政立案完成。等待对肇事者的笔录和问询。
金东行政执法:已经2次上门核实犬只,第一次恶犬主人避而不见。第二次见到了,也是在劝说。对方不配合,就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了。更可恶的是有人目击中午的时候犬主人还在开门张望,试图把狗放出来放风。
3天过去了,劝不动就没有强制手段的吗?正因为执法手段如此疲软,才会让这种人有恃无恐散养犬只!也给他们时间转移犬只。到底还要咬伤多少人,咬死多少宠物,才能加快处理这种咬人的恶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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