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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夏天喜欢游泳玩水的朋友们看过来,政策解读来了。。。
触碰灵魂
1833
6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库区管理的意见》
不是全域一刀切禁止垂钓、露营、水上活动
水库可编制库区保护与利用方案,划定允许垂钓、休闲、露营区域;
允许区域:规范开展活动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严禁一切游泳、垂钓等活动
未划定许可区域:游泳、野钓属于违规行为,管理单位可劝导驱离
什么情况下游泳【属于违法】(有法律条文、可处罚)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垂钓,属于法定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对个人最高 500 元罚款。
绝大多数大中型水库(灌溉、防洪、发电水库,非一级水源地)游泳:不违法,但属于违规行为
为什么不能定性 “违法”?
国家法律(水法、防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一条直接规定:普通水库禁止游泳、游泳应当罚款拘留。
不存在全国通用的法律罚则。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库区管理意见》(8 月 1 日施行)、《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只写 “加强管控、劝导、设置警示、语音警示”
文件用词:违规游泳、违规涉水
通篇没有授予水利管理部门对野泳人员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权限。
? 通俗大白话:
法律没有设立处罚条款,就不能认定为 “违法”、不能直接处罚。
管理单位、巡查人员只能劝导、劝离,无权罚款、强制传唤。
一旦下水发生溺水:成年人属于自甘风险。
只要库区已设置警示标识,水库管理单位尽到警示义务,溺水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管理方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是全域一刀切禁止垂钓、露营、水上活动
水库可编制库区保护与利用方案,划定允许垂钓、休闲、露营区域;
允许区域:规范开展活动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严禁一切游泳、垂钓等活动
未划定许可区域:游泳、野钓属于违规行为,管理单位可劝导驱离
什么情况下游泳【属于违法】(有法律条文、可处罚)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游泳、垂钓,属于法定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可以责令停止,对个人最高 500 元罚款。
绝大多数大中型水库(灌溉、防洪、发电水库,非一级水源地)游泳:不违法,但属于违规行为
为什么不能定性 “违法”?
国家法律(水法、防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一条直接规定:普通水库禁止游泳、游泳应当罚款拘留。
不存在全国通用的法律罚则。
浙江省《大中型水库库区管理意见》(8 月 1 日施行)、《浙江省水库安全管理办法》只写 “加强管控、劝导、设置警示、语音警示”
文件用词:违规游泳、违规涉水
通篇没有授予水利管理部门对野泳人员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权限。
? 通俗大白话:
法律没有设立处罚条款,就不能认定为 “违法”、不能直接处罚。
管理单位、巡查人员只能劝导、劝离,无权罚款、强制传唤。
一旦下水发生溺水:成年人属于自甘风险。
只要库区已设置警示标识,水库管理单位尽到警示义务,溺水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管理方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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